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争做法治时代先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13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419次





2014年12月12日上午,丰台区律协老律师联谊会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交流会在宏利苑大厦会议室召开。丰台区律协会长梁建光、监事孙铁作为老律师会员参加会议,老律师联谊会主任李法增、副主任郭占宁、赵明哲及联谊会部分成员参会。会议由李法增主任主持。
首先,丰台区律协梁建光会长,作为老律师联谊会的一员,对学习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他认为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要求,将对律师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律师个人的执业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作为律师群体应该加强自身建设,老律师们发扬自身特长,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为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接着,联谊会老律师们纷纷踊跃发言。赵明哲、郭占宁、王天明、王国英、白克强、郎子君、郭陆炎等律师,结合自身的法律服务经历,结合自身律师工作的实践和经验,畅谈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认识和体会。特别是郭陆炎律师,整理出书面的经验体会,对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深入认真,具有独到之处。
郭律师先是从理念上谈了自己对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他认为,在依法治国总体目标上,首先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法治国家建设强调的是社会主义,必须保持社会主义性质,第一次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国家法治体系层面;二是要清楚区分法治体系与法治国家,前者是静态的而后者是动态的。前者规范的是公民、社会和国家,而后者主要是规范国家和政党。前者是手段,而后者才是目的。人民主体和以德治国的提出,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厚德载物”的执政理念和坦荡胸怀。
郭律师还结合自身律师执业经历,谈了对四中全会精神的深刻理解。他谈到,律师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律师应当在我国政治舞台上有更大的作为,希望今后在人大、政协里有更多律师代表,充分发挥律师在政治领域中应有的作用。他把律师分为学者型、实务型、政治型和讼棍型四类,详细谈了各类型律师的执业现状。在发言的结尾,他还精准地提出了一个好律师的标准,即律师要有政治家的头脑,哲学家的思辨,文学家的笔触,演讲家的口才,艺术家的风度,是护法卫士,是真、善、美的化身,举首投足之间展示的应是正直、睿智、严谨的风范!郭律师的发言获得在场老律师们长久的掌声!
最后,老律师们纷纷表示,四中全会已经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在今后的法律服务工作中一定要继续深刻领会学习全会精神,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老律师联谊会为纽带,进一步利用自身优势,继续发挥传帮带作用,为丰台律师的行业发展起到带头和积极推动作用,争做法治时代的先锋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