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201次

邓女士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有一份《销售协议》。协议约定邓女士为销售人员,公司发放工作证等证件;工作过程中,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约定工资为销售金额的10%。邓女士与该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通知》规定劳动关系的认定可参照以下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在无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认定需要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劳动者需增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管书有证据效力的书面文件或实体证件,以防劳动关系的不能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