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您休了吗?
发布时间:2015-02-10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182次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50.4%的人直言所在单位一直没有实行带薪休假。其中,领导不批是一个重要原因。今年的带薪年休假您休了吗?
人社部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若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应征得本人同意,且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可积极主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若单位不批准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则应该支付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否则不仅会引发员工的不满,更有可能导致劳动仲裁与诉讼,徒增企业经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