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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买房人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发布时间:2015-02-13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266次
人在与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见有利可图就转而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
8
条规定,除买卖合同另有规定外,第一买受人此时可向卖房人主张:(
1
)解除合同;(
2
)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3
)赔偿损失;(
4
)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