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君法解 | 抚养权与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0-04-09 来源: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915次
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离婚是父母为了纠正爱情的错,却让爱情的结晶--孩子承担婚姻破裂的后果!成为只有爸爸或者妈妈的单亲孩子!所以,尽量减少离婚对孩子的伤害!那么在离婚时,父母双方都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判给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主要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双方的身体状况、父母和子女的感情,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子女的主观意愿等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北京一般为6岁,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父母对于抚养权有争议的,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及《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