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君法解 | 离婚了,却没拿到离婚证,遇事该咋办?
发布时间:2020-04-23 来源: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1058次
【李小花的烦恼】
近日,李小花与丈夫张春雷(均为化名)在法官的线上主持调解下,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为他们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李小花收到民事调解书后咨询法官,在法院能领离婚证吗?还是带着民事调解书到民政局去换取离婚证?法官告诉她:有这个民事调解书就能证明你们离婚了。
【李小花的困惑】
没有离婚证算离婚了吗?如果办事需要离婚证,难道就带着民事调解书去吗?她不想让别人看到调解书内容,应该怎么办?
【谦君法大解说法】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事宜达成合意,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比较快捷、方便。如果双方对离婚、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
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李小花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就证明与张小雷解除了婚姻关系,不需要再到民政局换取离婚证。就算李小花拿着民事调解书到民政局要求换取离婚证,民政局也不会予以办理的。如果李小花办理相关事宜时需要离婚证明,出示这份民事调解书就行了。如果李小花不想让他人看到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可以让法院出具一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上只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这样李小花就不用害怕泄露自己的隐私了。
【法条链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第一款【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二款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