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君法解 | 毕业季来了,谦君律师教你如何租房
发布时间:2020-06-24 来源: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1036次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工作如期展开,目前又正值疫情肆虐北京的高风险时期,今年将是毕业生们面临的最艰难就业年,伴随而来还有租房等困难。为此,谦君律师针对房屋租赁中常见的涉法问题,为其解惑答疑。
小李:“押一付三”的“押一”预付押金在法律上怎么认定呢?
谦君法大姐:
一般短租的租金采用季付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在租房过程中如果租客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就不能扣减租客的押金,退租时是应该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