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君法解 | 夫妻共同遗嘱处理共同财产,注意还需要符合遗嘱法定形式要件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 1576次
【案情介绍】
何老夫妇育有三子二女,二人生前主要由二儿子赡养。2016年3月,何老夫妇共同立下自书遗嘱,遗嘱内容为夫妻二人位于某地的共有房屋中属于各自的份额,如一方先去世,则由健在一方继承去世方份额,最后一方去世后,房屋全部给二儿子继承。该遗嘱由何先生书写,末尾处写有“老伴不识字,本遗嘱也完全符合老伴的意愿。”。2017年何先生先去世,2019年何先生的老伴金女士去世。二儿子持两位老人的遗嘱想要办理过户手续,遭到了其他兄弟姐妹一致反对,二儿子只得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涉案房屋全部归他所有。
【谦君法解】
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夫妻共同遗嘱符合七种遗嘱法定形式之一,能够认定是夫妻共同真实意思表示的,应认定有效。本案例中,何先生所立遗嘱虽写有符合老伴金女士的意愿,但金女士没有签字摁手印确认,也没有其他见证人见证,既不符合自书遗嘱形式,也不符合代书遗嘱形式,故只能认定何先生对自己份额处分的内容有效,房屋在何先生去世后先由金女士继承,金女士去世后未留有遗嘱,本案所涉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为何老先生对法律的不了解,导致了留下了遗憾,二儿子无法全部继承房产,只能和其他兄弟姐妹按照法定继承份额分配房产。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