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按最低标准支付工资不能包含加班费
发布时间:2014-02-20 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1666次

提问:成致物业公司职工 崔玉芳

回答: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丽君
崔玉芳:我是成致物业公司的一名职工,负责两栋办公楼的卫生,周一至周五工作,每天早晨7点上班,晚上7点下班。单位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给我发薪水,现在的月工资是1400元。每天工作时间长,我问领导加班怎么不给钱,他说工资里已经包含加班费了。请问,单位说得对吗?
武丽君:原劳动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介绍,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还要求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就是说,如果单位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您支付薪水,您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是不能包含在其中的。
崔玉芳:那单位应该按什么标准向我支付加班费呢?
武丽君:《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您可向单位领导介绍一下法律规定,要求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外再额外支付加班费。
武丽君:原劳动部公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中介绍,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同时,还要求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这就是说,如果单位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您支付薪水,您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是不能包含在其中的。
崔玉芳:那单位应该按什么标准向我支付加班费呢?
武丽君:《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您可向单位领导介绍一下法律规定,要求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外再额外支付加班费。

